龙门县图书馆疫情防控期间开放安排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3-23 10:23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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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龙门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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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满足广大读者阅读需求,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相关专业指引和复工复产指示精神,龙门县图书馆自3月24日起将适度开放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开放区域:

本馆一楼报刊阅览室二楼少儿阅览室、三楼数字阅读中心、四楼外借室。

二、开放时间:

星期二至星期日(星期一闭馆

上午:08:3012:00 

下午:14:0017:30

三、服务措施:

1.限流控制为防止人员密集造成交叉感染,采取进馆人数控制,同时在馆人数不超过50人,达到同时在馆人数上限后,将采取“出一进一”措施限流,请读者在馆外保持距离有序等候。

2.入馆须知:

1)读者进馆前请先到大堂处排队测温(间隔不少于1米),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免洗消毒液,体温正常(<37.3℃)且佩戴口罩,向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核实验证后即可入馆。

2)如体温异常(≧37.3℃)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读者,须到馆外体温复测点观察,如复测后仍异常,谢绝入馆。

3)14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陪同入馆,倡导家长代为借还图书。

3.在馆时控:读者在馆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,禁止在馆内进食,借阅过程请勿聚集,保持安全距离(不少于1米),入馆办理完图书借还手续后请及时离馆,同一场所读者过多时,请配合工作人员限流安排。

4.免除滞纳金:恢复开馆后60天内(即3月24日至5月24日),读者到馆归还逾期文献,系统将自动免除滞纳金。请读者合理安排时间到馆归还图书

在免除时间后归还的图书,如有逾期,将从实际外借逾期日期开始计算违约金,不可减去免除期间的滞纳金费用。

报刊阅览室


少儿阅览室

温馨提示:

1.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,切实加强自身防护,减少在馆停留时间,配合防疫管理工作,如入馆后有身体不适等异常,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,进行应急处理。

2.我馆会根据疫情发展和开放实际情况,逐步恢复全面正常开放,请关注龙门县图书馆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动态信息。

3.咨询电话:0752-7780362或5896996

感谢各位读者对龙门县图书馆的支持、理解和配合!